一、主要職能
化學工業出版社有限公司是國務院出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代管的中央文化企業,是一家專業特色突出、品牌優勢明顯、有良好知名度和信譽度的中央級綜合科技出版社。目前出版領域包括科技圖書、大中專教材、大眾圖書、科技期刊和數字出版五大類。我單位堅持“服務讀者、面向市場、立足化工、傳播科技”的出版宗旨,秉持“嚴謹、創新、誠信、合作”的核心價值觀,始終堅持正確的出版方向,不斷開拓進取,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我單位2010年12月從事業單位轉企為全民所有制企業,2018年12月從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成國有獨資公司。根據中央文化企業轉企改制政策,我單位轉企改制后保留財政撥款渠道,仍沿用原事業單位方式編報中央部門預算。截止2023年底,我單位有在職職工433人,離休人員5人 ,退休人員180人。
二、機構設置
我單位設有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管理部門,設有化工與環境出版分社、高等教育第一出版分社、少兒出版分社等19個出版部門,設有印務中心、銷售中心等業務部門。
三、部門預算編報范圍
納入2024年預算公開單位為一家,即化學工業出版社有限公司本級。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7、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的有關要求,厲行節約辦一切事業,嚴控一般性支出。同時堅持有保有壓,優化支出結構,合理保障出版發行支出需求,體現在有關支出科目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類,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較為明顯的支出科目為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02),2024年預算數為376.16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85.85萬元,減少18.58%,主要原因是符合領取“事企差”的人員數量只減不增,導致預算經費減少。2024年住房改革支出(22102)預算數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56.35萬元,降幅8.66%,主要原因是整體預算額度壓減。按照支出功能分類,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和住房改革支出占支出總額的比重較高,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706),2024年預算數為604.09萬元,占支出總額的38%,主要用于補助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2024年預算數為594.64萬元,占支出總額的38%,主要用于在職職工的購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住房改革方面支出。2024年獲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900萬元,科目為國有經濟結構調整支出(2230201),主要用于“推動融合創新發展”項目的建設。 2024年我單位沒有用財政撥款預算開支“三公”經費,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故相關表格數據為空。 2024年對我單位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涉及預算撥款900萬元,其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900萬元。根據以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2024年預算安排,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對本單位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涉及預算撥款900萬元,均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反映國務院國資委在文化、旅游、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國務院國資委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經費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經國務院批準,于2000年開始針對在京中央單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90元。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的規定,從1998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4倍以上地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 八、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支出: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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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化學工業出版社有限公司是國務院出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代管的中央文化企業,是一家專業特色突出、品牌優勢明顯、有良好知名度和信譽度的中央級綜合科技出版社。目前出版領域包括科技圖書、大中專教材、大眾圖書、科技期刊和數字出版五大類。我單位堅持“服務讀者、面向市場、立足化工、傳播科技”的出版宗旨,秉持“嚴謹、創新、誠信、合作”的核心價值觀,始終堅持正確的出版方向,不斷開拓進取,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我單位2010年12月從事業單位轉企為全民所有制企業,2018年12月從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成國有獨資公司。根據中央文化企業轉企改制政策,我單位轉企改制后保留財政撥款渠道,仍沿用原事業單位方式編報中央部門預算。截止2023年底,我單位有在職職工433人,離休人員5人 ,退休人員180人。
二、機構設置
我單位設有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管理部門,設有化工與環境出版分社、高等教育第一出版分社、少兒出版分社等19個出版部門,設有印務中心、銷售中心等業務部門。
三、部門預算編報范圍
納入2024年預算公開單位為一家,即化學工業出版社有限公司本級。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7、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的有關要求,厲行節約辦一切事業,嚴控一般性支出。同時堅持有保有壓,優化支出結構,合理保障出版發行支出需求,體現在有關支出科目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類,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較為明顯的支出科目為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02),2024年預算數為376.16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85.85萬元,減少18.58%,主要原因是符合領取“事企差”的人員數量只減不增,導致預算經費減少。2024年住房改革支出(22102)預算數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56.35萬元,降幅8.66%,主要原因是整體預算額度壓減。按照支出功能分類,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和住房改革支出占支出總額的比重較高,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706),2024年預算數為604.09萬元,占支出總額的38%,主要用于補助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2024年預算數為594.64萬元,占支出總額的38%,主要用于在職職工的購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住房改革方面支出。2024年獲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900萬元,科目為國有經濟結構調整支出(2230201),主要用于“推動融合創新發展”項目的建設。
2024年我單位沒有用財政撥款預算開支“三公”經費,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故相關表格數據為空。
2024年對我單位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涉及預算撥款900萬元,其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900萬元。根據以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2024年預算安排,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對本單位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涉及預算撥款900萬元,均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反映國務院國資委在文化、旅游、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國務院國資委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經費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經國務院批準,于2000年開始針對在京中央單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90元。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的規定,從1998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4倍以上地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
八、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支出: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第五部分 附件